| 克拉玛依公安局交警支队前身为成立于1985年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。1990年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升格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,2004年7月升格为副处级单位。 我支队现有支队领导5人,支队长1名,政委1名,副政委1名,副支队长2名,支队下设市区交警大队、克拉玛依九公里交警大队、五十五交警大队、白碱滩交警大队、乌尔禾交警大队、独山子九公里交警大队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大队七个大队,一个车管所,支队机关党政办、宣传办、法制办、事故办、科技办、财务室、后勤室等七个职能办公室。 支队辖区目前拥有机动车57713辆,驾驶员104822人;管辖道路总长5614公里,其中国道418公里,省道82公里,油田公路4089公里,城区道路466公里,乡村道路146公里,兵团道路413公里。 1、2001年“九五”扶残助残先进集体(克市)。 2、2002年自治区公路及城市交通执法工作行风调查测评,“人民群众满意单位”。 3、2002年克市城市管理法律知识电视抢答赛“二等奖”。 4、2003年克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“先进集体”。 5、2004年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。 6、2004年市公安局大练兵先进单位。 7、2004年克市“花园式单位”。 8、2004年中国少工委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“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”优秀组织奖; 9、2005年度全疆交警支队综合考评“先进单位”。 10、2005年“首届公安交警系统乒乓球比赛”团体一等奖。 11、2005年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集体(克市)。 12、2005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。 13、2005年度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。 14、2006年被评为全疆公安机关“下基层”工作先进集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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